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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充分利用“沈阳展览网”扩大宣传的通知
发布日期:[2014-09-01]    点击次数:[ 21467 ]

 “沈阳展览网”作为沈阳市会展行业的门户网站,于2010年8月1日重建后至今已运行40天。在各级领导、有关部门和业内人士的关注和支持下,网 站健康运行。到目前为止,点击量平均每天在390次,最高时一天达到669次,全国有30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以及香港、台湾和美国、日本、法国、英 国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俄罗斯等12个国家的访客浏览“沈阳展览网”。其中:辽宁省访问量比重为67.2%,外埠及境外比重为32.8%,且访问总量不断上 升。为充分利用“沈阳展览网”这个信息平台,宣传企业,推介项目,拓展业务空间,扩大合作与交流,提高沈阳会展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现就网站宣传事项通知 如下:

  一、充分利用“业界动态”和“图片新闻”宣传展会。
  凡在我市举办的各类展会或我市有关部门、会展企业在外埠(境外)举办的展会信息,包括:展会筹备情况、展会举办盛况及成果等,均可向网站投稿,由网站宣传。

  二、充分利用“近期展会”栏目发布展会举办的相关信息。
  凡协会会员单位及在我市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的主(承)办单位,可于会展活动举办前3个月向网站发送“活动名称、举办时间、地点、主(承)办单位”等信息,由本站在“近期展会”栏目中刊出。

  三、充分利用网站首页的广告位发布企业或展会广告。
  “沈阳展览网”首页开辟有3处广告位,分别为980*162(上)、420*143(中)、584*139(下),可刊登宣传企业或会展项目的广告。广告可自行设计也可委托协会代办。广告设计、发布今年暂不收费。

  四、充分利用“网上招聘会”栏目发布用人和诚招志愿者信息。
  凡协会会员单位如需招募会展专业人才,可将相关信息(企业简介、招聘职位、条件、要求、用工待遇等)发给网站,经编排后即在“网上招聘会”栏目中刊出。招募志愿者需将活动项目、用人时段及相关要求等加以说明。

  五、充分利用“会展论坛”、“业界呼声”栏目发表文章以及意见和建议。
  凡关心我市会展业的发展、关注协会和网站建设的单位及业内人士,皆可通过网站的“会展论坛”、“业界呼声”栏目发表文章以及看法、意见、建议等,“论坛”文章发至协会秘书处,“业界呼声”在网上直接书写即可,无需申请及审查。

  六、充分利用“会员链接”栏目提高企业网站知名度。
  凡协会会员单位和我市专业会展网站,皆可申请与“沈阳展览网”链接,以此扩大企业(展会)网站的宣传渠道与空间。

  以上各项服务,欢迎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广为利用。
 
  联系人:洪 珊  
 
  电话:24869648    24848636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沈阳展览业秘书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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